历史知识 > 除丁 清代指被除名之人丁。(1)八旗人丁,三年编审,年及十五(后改为十六)岁为成丁,连同旧壮丁,逐户审明,编造清册。其未成丁及非正身良家子弟,假冒入册者,并应开除人丁,由各该旗都统验实开除,将开除缘由注明送报户部。(2)民人编审人丁时,十六岁以上增入,六十岁以上开除,被开除者,亦称除丁。 除丁相关 李敏李脱李疵李章李清李渠李渊李渔李惇李密李裀李谔李敢李绩李续李琪李瑛李琼李期李斯李植李惠李雯李雄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㨊 每日一成语:老成练达 每日一词语:西引 每日一诗词:四睡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