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退田 隋唐时,指依均田令规定退还的口分田。唐代《田令》规定,当受田者年满六十或死亡时,免交租庸调,口分田必须交还政府。还公之土地,谓之退田。由于民户受田时大部分占田未达法定应受田限额,因此,实际上还公者不多。根据吐鲁番地区发现的唐代西州退田文书,可知实际退田的情况为:户绝退田、逃死退田、死亡退田、移户退田,以及无力耕种的还公田,即所谓退田,主要是无主土地。 退田相关 典故辨疑典郡书佐典硙中士典彘中士典瑞中士典路中士典壅上士典戎卫率府典夷乐中士典军大将军典农中郎将典祀中大夫典制清吏司典命中大夫典庸器中士典属清吏司典妇功奄中士固山固姑固城固镇固三泰固有籍固始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𤷷 每日一成语:先意承指 每日一词语:半豹 每日一诗词:寄唁张乔喻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