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抚司副使

官名。南宋宣抚司之副职。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或任宣抚使职事。元代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从五品。有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参见“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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