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洪钟(鍾) 明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宣之,号两峰居士。成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书。次年以左都御史总制川、陕、湖广、河南四省军务,镇压蓝廷瑞、鄢本恕起义,纵兵杀民滥报军功,地方苦之。后被召还,乞归。 洪钟(鍾)相关 掌稿笔帖式掌印监察御史掌故时务教科书晴雨录最澄最近支那革命运动最新中国历(歷)史教科书最新中学中国历(歴)史教科书㪙手量人量试量移睑鼎鼎元鼎甲鼎州鼎湖鼎魁鼎胡宫鼎新律喷火药喷水鱼洗喇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𥰦 每日一成语:烧天火把 每日一词语:丰昵 每日一诗词:上元即事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