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总理事务处

官署名。清雍正十三年(1735)高宗继位,命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辅政,为总理事务王大臣。罢军机处之名,改称总理事务处,其军机处原办之一切政务,改由总理事务处办理;原任之军机大臣,除已受命为总理事务大臣者外,皆回本任。乾隆二年(1737),高宗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遂撤总理事务处,恢复军机处之名称,接办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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