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美洲致公堂章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春,孙中山为致公堂重订新章程八十条。规定“本堂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从而把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会党组织改造成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团体。 美洲致公堂章程相关 集集埔集愆簿集古录目集头老人集宁海子集贤学士集贤院使集贤校理集曹参军集禧观使集书校书郎集古录跋尾集英殿修撰集贤大学士集贤院学士集贤殿书院集贤殿学士集贤殿修撰集益书报画集曹行参军集字圣教序碑集贤殿大学士集庆崇禧财用所集贤殿书院正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𣡿 每日一成语:出头棒子 每日一词语:豫知 每日一诗词:题招提院静照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