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待补法 南宋太学等招补新生的一种方式。淳熙四年(1177),太学招生,行混补法,考生太多,遂加以限制,改行待补法。后每遇科举年分,各州按未解发者百人取三人的比率,将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的人,报州备案,待太学补试,出给公据,赴补试一次。以前省试落第的可召保就补;当年省试落第的,凭原发解公据赴补。其后,规定解试终场人百取其六赴补试。 待补法相关 法物库法物案法性论法性宗法经录法相宗法显传法界宗法律馆法酒库法曹掾法眼宗法象志法尔思德法华文句法华玄义法言集注法苑珠林法国志略法依旦达法宝坛经法驾卤簿法政丛刊法政杂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𥙽 每日一成语:情投意忺 每日一词语:盐屑 每日一诗词:入分宜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