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追驳 法律用语。明代大理寺之职掌。凡刑部、都察院移于大理寺之案件,经*圆审,招供仍不明者,则移他司再审,以明案情。 追驳相关 勿邓勿吉勿笃勿根山勿庵历算全书风风车风水风皮风夷风曲(麯)风后风伯风角风轮风客风扇风谣风潮风门坳风阳山风胡子风俗使风宪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𡸊 每日一成语:用其所欲,行其所能 每日一词语:升躋 每日一诗词:御试二仪合德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