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秋审 复审外省死刑案件的会审制度。因于每年秋季举行,故名。清制,外省须于五月中旬以前,将监候秋后处决的案犯,分别以“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五类上报刑部。刑部看议后,送九卿、詹事科、道。八月内定期三法司会同九卿审议,以各省秋审起数、按“实、缓、矜、留”逐案唱报。定议后,再按“实、缓、矜、留”分别造册奏报皇帝裁决。 秋审相关 保兀儿赤保义可汗保义校尉保平大夫保宁通宝保冲大夫保安三庄保安大夫保和大夫保和冠服保定三戈保宜大夫保顺大夫保泰军司保康大夫保章大夫保章上士保善大夫保路运动保颐大夫保嘉大夫保德郡王保氏下大夫保甲循环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𪵱 每日一成语:因循守旧 每日一词语:豕竄狼逋 每日一诗词:吊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