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钦定学堂章程

又称壬寅学制。清末第一个系统的学制文件,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订,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年)钦定颁行。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并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中学堂、小学堂及蒙学堂章程各一份。分学校为七级: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堂三年,高等小学堂三年,中学堂四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大学院无定期。另有各级实业学堂、师范学堂并行。因不够完备,并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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