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省庄田 又称系省额屯田、屯田省庄。名义上的官田。唐末五代的内地屯田,宋初大多给与民户主佃,子孙世相承袭,多数输纳租课,亦有仅纳两税,或既纳两税复输租课者。按法令,省庄田允许交易,惟须立契约,缴纳印契钱。互相交易时,其价与民田相似,称作“立价交佃”,或称“资陪”。 省庄田相关 肴藏中士郄疵𫒚阳斧斧钺司采采女采办采地采芑采邑采桑采薇采风报采石矶采访使采药师采石之战采金伯克采捕衙门采铜伯克采硫日记采薇僧集采访处置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𩥴 每日一成语:桃李争妍 每日一词语:溽夏 每日一诗词:司中司命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