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部大人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沿用其称。《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孤监北部,子寔君监南部,分民而治。”北魏初沿置,为八部大人之一。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又与天部、地部、东部、西部、北部大人并称六部大人,皆以诸公为之,共同管理国家日常政务,下设三属官。后它部并入南部管理南方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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