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北议和

清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后,在帝国主义“调停”下,清军与革命军首先在武汉停战。十月十九日(12.9)达成南北全面停战协议。二十八日清政府全权大臣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与南方各省全权代表伍廷芳在上海英租界市政厅举行“和谈”,谈判会议共举行五次。第一次主要讨论全面实行真正停战的问题。第二次主要讨论“国体”问题。伍廷芳代表南方提出清帝退位、选举总统、建立共和政府等条件;唐绍仪代表袁世凯表示原则上赞成。后三次主要讨论召开“国民会议”公决“国体”问题。英、美、德、俄、日、法等驻沪总领事对和议施加压力,声称“中国的战争若持续下去,将有危于外人的利益与安全”,促使双方尽快达成协议。与此同时,黄兴等在南方立宪派、旧官僚及革命派妥协分子影响下,派代表与袁世凯的代表达成秘密协议:确定共和政体;优待清皇室;先推翻清政府者为大总统。孙中山回国后,抵制议和妥协,主持建立了南京临时政府,并出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授意唐绍仪辞职,中断了和议。但南北仍在暗中接触。孙中山在内外压力下作出让步,同意在清帝退位、袁氏赞成共和的前提下让位给袁。袁世凯遂用逼宫手段,胁迫清帝接受优待条件于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2.12)退位。次日孙中山辞职、二十八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辛亥革命以妥协而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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