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奏定进士馆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规定:设进士馆,令新进士用翰林部属中书者入馆学习有实用的新学,明彻中外大局,并于法律、交涉、学校、理财、农、工、商、兵八项政事,皆能知其大要为目的。并对所设课程、考试入学规则、学习年限等均有明确规定。

奏定进士馆章程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