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官市 明代与蒙古等族封建主在指定地点进行的官方贸易。通常每年开市一二次,市期三至十五日。自永乐至嘉靖年间,明廷所开辟的马市大多属于官市性质。清初与边疆少数民族及边外各族通商贸易,亦多由官方经办。乾隆时平定准噶尔、回部后,于伊犁、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各设官市,与哈萨克互市牲畜,规定:马十匹给回布三十至五十匹,牛十头给回布二十至四十匹,羊百只给回布七十五至八十匹;每回布十匹折银四两,哈萨克得绸缎者,则计值给与。 官市相关 乌春山乌思藏乌重胤乌洛侯乌浒山乌浒蛮乌桓山乌聊山乌符山乌第河乌密氏乌隗部乌巢泽乌斯藏乌喇特乌啼虏乌程县乌鲁古乌鲁特乌就屠乌湖岛乌填囊乌蒙府乌蒙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𥪱 每日一成语:刀笔讼师 每日一词语:遞演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