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直官 官名。(1)唐代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2)宋代置二人,隶大理寺。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3)宋代置,隶刑部。掌记录各地奏申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法直官相关 太子庙令太子学士太子阁帅太子洗马太子宫正太子校书太子斋帅太子家令太子家丞太子宾客太子陵令太子厩长太子庶子太子掌宝太子詹事太子端尹太中大夫太仆僕)少卿太仆僕)寺卿太公兵法太公叔颖太公家教太仓少卿太仓四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𢆬 每日一成语:逞强称能 每日一词语:棘蒬 每日一诗词:皇帝合春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