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忠静冠服

明代官员冠服。为皇帝赐予。始定于嘉靖七年(1528),以取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之意,故名。仿古玄冠、玄端服之制。乌纱帽,两山俱列于后。方冠顶,微起三梁,以金线为边。四品以下为浅线边。服用深青色纻丝纱罗制成。三品以上用云,四品以下用素,以蓝青缘边,前后饰以本等花样补子。深衣用玉色。只准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官,在外的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武官都督以上,以及宗室镇国将军至奉国中尉及王府长史、审理、纪善、教授、伴读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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