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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六月由礼部改设。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置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大学士各一人,以及学士、直学士等官。下设总务厅及礼制、祠祭、奉常、精膳四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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