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典名

官名。南朝掌分送朝廷任命名帖。南朝选用官吏,先由吏部用白牒录拟选用者姓名,经参掌官员与吏部尚书共同签署上奏,由皇帝裁定可否。如画可,则付选。选定后,用黄纸录名。经八座共同签署,再上奏敕可,然后出付典名之官,由典名以名帖鹤头板,整威仪,送往得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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