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势力范围

亦作权力界限。原指各国因欲各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行动而共同划定的互不侵犯之特定地带。后指一国对于另一国领土内某一区域约定不割让与第三国,而承认该国享有特殊权益,不许他国染指。甲午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展开了争夺势力范围的角逐。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德国强租胶州湾,以山东为其势力范围;旋俄国强租旅顺、大连湾,以东北为其势力范围;法国强租广州湾,以两广、云南为其势力范围;英国强租威海卫及九龙半岛(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等地,视长江流域为其势力范围。日本也把福建划为势力范围。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列强划分势力范围均属瓜分和掠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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