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责任内阁 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为行宪政,清政府撤销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置总理大臣一员、协理大臣二员,以军机大臣任之,并与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十部大臣同为国务大臣。为掌管国家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辅弼皇帝担负责任。下设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印铸局和法制院等机构。同年四月和九月先后组织过奕劻、袁世凯两届内阁,十二月,随清帝逊位而解散。 责任内阁相关 卫佐卫宏卫青卫玠卫叔卫贤卫所卫府卫泾卫学卫律卫飒卫恒卫觊卫盉卫展卫尉卫绾卫满卫鞅卫操卫融卫臻卫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𡊀 每日一成语:坑灰未冷 每日一词语:緝睦 每日一诗词:新定旅馆中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