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青海办事大臣 全称“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亦称“西宁办事大臣”。清雍正二年(1724),平定青海和硕特蒙古部叛乱,制定《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禁约青海十二事》。次年,升西宁卫为府,设西宁夷情衙门,始置青海办事大臣,总管黄河两岸至唐古拉山口蒙、藏等族地区一切政教事务,包括蒙古王公承袭、藏族土司头人任免;稽查户口、牧畜、田亩;控制青藏茶粮贸易;会同陕甘总督、驻藏大臣处理甘青、青藏间有关事项等。 青海办事大臣相关 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浙东海右道提刑按察司浙江全省铁路有限公司浙江海运漕粮全案重编涟口涟水军娑葛娑罗树娑陵水消闲报涅里涅槃涅氏县涅阳县涅剌部涅鲁古涅槃经涅维尔斯科依涓人涢涢口涡口涡水涡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𢌵 每日一成语:朽木粪土 每日一词语:佛坛 每日一诗词:鹧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