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千户

官名。(1)金代始置,为世袭军职。金太祖始授予汉人降臣,后女真军事组织猛安亦称千户。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后封功臣九十五人为千户,又称千夫长,为世袭军职。元于各路设千户所,置为长官,隶属于万户,下领百户。以统兵之数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五百人以上为中,三百人以上为下。明卫所制度,每卫五千六百人,下设千户所,有兵一千一百二十人,以千户为官长。正五品。上听于卫,下督百户。与副千户共管军,一人掌印,一人佥书,有试用与实授之别。清代于东北、西北及西南等少数民族土官中亦置,正五品,管理所辖部族及土兵。(2)吐蕃松赞干布时,全境分为伍如、约如、叶如、拉如、苏毗如五个军事行政区。每如辖一定数量的万户和千户,当时吐蕃共有六十一个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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