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奉宸苑

官署名。清代内务府三院之一,掌管皇家各苑囿事务的机构。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立。雍正六年(1728)始定官制。置兼管事务内大臣、卿、郎中、员外郎、主事、苑丞等职官,掌景山、瀛台、玉泉山、南苑、圆明园、畅春园、清漪园等苑囿的管理和修缮事务。并属有稻田厂、水田、旱地每年征供内廷所用之米和田赋地赋以为修缮园圃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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