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条税 明代税课之一。始于弘治七年(1494)。凡客商到京城发卖货物,除纳商税之外,还须以十分为率,于张家湾纳税三分,至崇文门再纳七分。如张家湾未纳,则崇文门须补纳。 条税相关 昆都仑歹成台吉昆(崑)丘道行军大总管国国人国子国公国风国令国老国匠国师国伎国纪国报国佐国学国相国律国语国除国统国泰国租国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㣽 每日一成语:大谬不然 每日一词语:僧靿襪 每日一诗词:残秋感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