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佐贰官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时,以同知、佥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府同知、通判、推官,州同知、判官,县丞、主簿等。其品秩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与主官同为堂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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