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学堂编书处章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制订。共计二十条。章程规定,按照中小学课程门目分类编纂课本,即经学、史学、地理、修身伦理、诸子、文章、诗学等课本,共计七门。对每门课本的主要内容、编纂宗旨原则、方法步骤均有明确规定。 大学堂编书处章程相关 中衍中宫中宪中都中说中夏中原中获中峰中缺中秘中候中卿中唐中涓中家中宴中厩中堂中庸中章中谏中尉中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𡺳 每日一成语:积微致着 每日一词语:皮侯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