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李卫

清江苏铜山人,字又玠。康熙末捐资为员外郎。雍正二年(1724),官云南布政使,兼理盐务。次年晋浙江巡抚。五年升浙江总督,因究治盗案有功,世宗将江南各地盗案一并交其审理。十年,署刑部尚书,调直隶总督。次年弹劾户部尚书、步军统领鄂尔奇。以善捕盗,不徇瞻顾,被世宗奖为“督抚楷模”。高宗初,被指为“办事粗率”,解任。后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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