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苇税 即苇捐。清代杂税之一。奉天东边外苇税,向按五则征收实物。上则、中上则系大苇,亩征二十束,束值百文。中则以下系小苇,亩征三十余束,束值二十文。光绪十三年(1887)奏准,酌收苇捐,值十抽一,大苇百束收东钱四千文,小苇千束收东钱二千文,贮道库以备兵饷。 苇税相关 大理院正卿大赉直隶厅大清一统志大清会典图大梁编遗录大隆机器厂大葆台汉墓大森体育会大智禅师碑大渤海皇帝大渡河之战大德南海志大德榨油厂大魏诸州记大万山长官司大小和卓之乱大小金川之役大天寿万宁寺大元大一统志大中刑法统类大方广佛会经大龙番长官司大龙翔集庆寺大东电报公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𡅓 每日一成语:惟正之供 每日一词语:花蒔 每日一诗词:蝶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