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孝廉方正科

清代制科之一种。始于雍正元年(1723)。取古贤良方正合以孝廉之意而命名。其制,由各直省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之士,各赐六品章服,备召用。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乾隆五年(1740)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以知县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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