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理分院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设置,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大理分院相关 铁作司匠铁范(範)铸造铁桥志书铁钱会子铁铤铜镞铁脚诡寄铁骑将军铁帽子王铁链夹棒铁路风潮铁路总局铁路监督铁路督办铁模图说铁嘴火鹞铁木儿不花铁木儿塔识铁围山丛谈铁路总监督铁木哥斡赤斤铁路管理传习所铃铃下铃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𤮢 每日一成语:雕蚶镂蛤 每日一词语:僧社 每日一诗词: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