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守选 又称守常选。宋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任满,例须待下一次到吏部注授差遣,即殿试列入第五甲人,亦不应立即授官,而命守选。神宗时,废守选法,进士、选人守选者,皆须考试刑法,通者放选注官。 守选相关 福康安福清州福清县福隆安福鼎县福禄州福禄县福履堂福手福足福乐智慧福圣宝钱福圣承道福州船厂福建光复福建行省福建盐场福建通志福元营缮司福州船政局福建大学堂福建白话报福建机器局福建清吏司福格森船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𨰲 每日一成语:闭合自责 每日一词语:剩餘價值 每日一诗词:西湖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