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齐民四术

书名。清包世臣撰。四术,指农、礼、刑、兵四方面,后三者叙述有关道德、法律和军事等问题,前者“农政”部分纯属农业范围。作者自称“幼年曾习农事”,后来宦游四方,开始搜集各家农说,并“断以今宜,要以能切实用为主”。于嘉庆六年(1801)草成《郡县农政》一篇,后编入《齐民四术》一书。内容包括辨谷、任土、养种、作力、蚕桑、植树、畜牧等七部分。内容不限于前代各家农说,对江淮一带农业生产技术成就也有所反映。收载于《安吴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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