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刘观

明保定雄县(今属河北)人。洪武进士。历官山西太谷县丞、御史、嘉兴知府、左副都御史、刑部尚书。永乐八年(1410),坐事谪本部吏。十三年还职,改左都御史。十九年,巡抚陕西。仁宗即位,加太子少保。枉法贪赃,为时论所鄙。宣德三年(1428)因纵子受赃,罢官逮系。随子往戍辽东,客死戍所。

刘观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