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官署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后改隶光禄寺。初设署令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后改置署正一人,署丞四人,监事四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署正,满、汉各一人;满署丞二人,笔帖式五人,经承一人。掌供备猪只,征收菜园租银及预备筵席所用桌椅等物。十八年改隶礼部。康熙十年(1671)复属光禄寺。光绪三十二年(1906),随光禄寺归并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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