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会审公廨 列强在上海等地租界内设立的审判机关。同治三年(1864)始设于上海。由中外官员会同审理案件(上海公共租界由英美官员,法租界由法国官员)。民国元年(1912)后,中国法官也由领事团委派。中国法律不予承认。巡捕房自设监狱。实行一审终审制。国民党政府建立后,与英、美等国磋商,乃取消会审公廨,由中国政府设置特区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任命法官,用中国法律审判案件,改变一审结案的制度。但仍由巡捕房对刑事案件提出公诉,并设置监狱,列强仍得操纵租界内司法权。 会审公廨相关 王祥王谅王谊王陵王陶王恕王姬王通王绥王骏王焘王球王逵王赧王基王著王彬王逨王接王掞王龁王彪王堂王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𩏖 每日一成语:炒炒闹闹 每日一词语:楹礎 每日一诗词: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