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行台尚书省

官署名。简称行台省。隋河北道、河南道、西南道、山南道、淮南道等置,设尚书令、仆射各一人,为正、副长官。兵部尚书兼吏部、礼部,度支尚书兼都官、工部,丞左、右任置。又有诸侍郎及各监,分理具体事务。唐初以诸道军务事繁,分置于益州道、襄州道、东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东道,掌管内军政。设令、仆射各一人,丞左、右任置,兵部尚书兼吏部、礼部,民部尚书兼刑部、工部。武德五年(622)罢山东道行台,九年余道并省。金亦置,管理地区政务。熙宗天会十五年(1137)十一月,废刘豫伪齐,在汴京(今河南开封)设立行台尚书省,统治齐国旧地。行台尚书省由朝廷尚书省统领,但仍保存汉人官制,设行台左、右丞相。天眷元年(1138),以河南陕西地还宋,改在燕京(今北京)设行台尚书省。三年,金夺得河南地,复于汴京设行台尚书省。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十二月,诏废行台尚书省,政令统一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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