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延平教案

清同治十三年(1874)美国教会在福州延平(今南平)强建教堂,遭绅民反对。光绪元年(1875)至二年,民众两度拆毁教堂及传教士住宅,驱逐传教士出境。清闽浙总督李鹤年将知府革职,赔修教堂。五年十二月(1880.1),传教士以开设书店为名又在延平开办福音堂,强行传教。堂内举行礼拜仪式,民众前往观看,传教士竟开枪伤人,激起公愤。民众痛殴传教士,并焚毁堂内器物。闽浙总督何璟在美国驻福州领事威胁下,以赔款、“惩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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