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优级师范学堂

学校名。以造就中学教员及初级师范学堂教员为宗旨。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优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及各省城宜各设一所,考收初级师范学堂毕业生及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学肄业。分类编科,共四类:第一类系以中国文学、外国语为主,第二类系以地理、历史为主,第三类系以算学、物理学、化学为主,第四类系以植物、动物、矿物、生理学为主。学生入学可任选一类专心肄习,毕业后即充此类课程教员。各类学科除各自的主科外,均须必修人伦道德、经学大义、教育、心理、体操诸课程。三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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