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传谕 行文制度。清制,凡廷寄,由军机大臣以寄信形式行文给应该接受和执行上谕的官员。其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者,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关差、藩、臬等员者,称军机大臣传谕。以示等级之区别。 传谕相关 大山稽大门艺大门官大小戴大丰簋大王山大王院大王镇大夫关大夫佐大夫种大元义大元瑜大云寺大云经大木厂大木作大木局大不敬大历县大历国大中正大中译大中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𧟯 每日一成语:赵家姊妹 每日一词语:訂諾 每日一诗词:欲附蒲海云制干舟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