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竹木抽分局

亦称竹木抽分场、抽分竹木局。明代征收商税的机构,对兴贩竹木、柴薪、石炭、砖瓦、石灰等货物之客商*抽分。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南京龙江、大胜港二处;永乐六年(1408)又设北京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五处。后复于真定、保定、杭州、荆州、太平、兰州、广宁等地分设。成化六年(1470)令每处差主事、给事中、御史各一员,七年令每处只差御史一员。其后间有设大使、副使者,下设攒典、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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