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岁贡就教选

明代选官制度。始于景泰元年(1450)。令岁贡生员愿就教职者,只须将本年应领食饩贡于太学,经翰林院考试合格,便可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官。成化元年(1465)曾定岁贡及纳马粟之纳贡四十五岁以上者,只授训导。后仅准由岁贡中考授,其余不得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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