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弘文院 官署名。金代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事。长官为知院,从五品。下设同知院事、校理等官员。元至元四年(1263),改经籍所为弘文院。后罢。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入北京,改原翰林院为弘文院,其职掌仍因袭明朝。 弘文院相关 苏绰苏琼苏敬苏颋苏禄苏缄苏椿苏舆苏蕙苏辙苏瓌苏三娘苏大年苏门县苏天福苏天爵苏元春苏云卿苏公塔苏凤文苏示县苏世长苏东坡苏兰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𣬴 每日一成语:拳拳之忱 每日一词语:离别 每日一诗词:和因上人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