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乐师

官名。周代国学专职教育官员之一种。《周礼·春官·乐师》郑玄注及孙诒让疏云,其职是教国子诵诗、习舞和培训乐仪。培训乐仪,是要让国子懂得并能够做到在演奏不同的音乐时保持相应的仪容。隋初太常寺太乐署置八人,清商署置二人,为乐官,从九品,掌教习声乐。大业三年(607)改为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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