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包租 ①即定租呆交。参见“定租”。②亦称包佃。富户承租地主土地,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包佃主即二地主。参见“赔主”。 包租相关 军吏军匠军师军华军运军坊军余军典军使军府军单军政军标军勋军将军班军监军候军流军容军祥军职军副军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𣇯 每日一成语:万象包罗 每日一词语:挈令 每日一诗词:次韵七兄龟山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