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四十六例 《大清律》首篇《名例律》之别称。因有四十六条而得名。其主要内容除了确立五刑、十恶、八议等重要制度和罪名外,还有一些对定罪量刑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如官吏犯罪分公罪与私罪,公罪减轻,私罪从重;犯罪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加重,过失从轻;共同犯罪一般区别首从,从犯减轻;数罪并发,一般只科重罪,轻罪不论;累犯加重,自首减免;老幼废疾犯罪减免,同居相隐不为罪以及类推的一般原则等。 四十六例相关 乐部尚书乐望侯国乐毅伐齐乐正氏之儒乐平长官司乐部中大夫乐部管理大臣乐平抗靛捐斗争乐府新编阳春白雪饥主主上主王主壬主父主公主文主计主户主书主节主帅主记主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𩄅 每日一成语:七扭八拗 每日一词语:衅闻罕漫 每日一诗词:留城寄旷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