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田

西晋时对私田占有的规定。太康元年(280)颁行占田制,规定职官占田以贵贱区分,一品占五十顷,以下递减,至九品为十顷;王公在京郊占田,大国一千五百亩,次国一千亩,小国七百亩;百姓占田,男子一人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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