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北洋通商大臣 简称北洋大臣。官名。清同治九年(1870)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改设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例由直隶总督兼充。掌北洋洋务、海防及通商、交涉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务,悉归其统辖。列总理衙门之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汶江道汶阳县汶港栅沆海山沩仰宗沪沪尾沪渎沪渎垒沪宁铁路沪尾之战沪淞铁路沪游杂记沪杭甬铁路沪宁北伐义勇军沪宁铁路草合同沪军北伐先锋队沪宁铁路借款合同沉齐沉命法沉香亭沈沈水沈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𨝳 每日一成语:人天永隔 每日一词语:禁阃 每日一诗词:金刚随机无尽颂·大乘正宗分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