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北洋巡警学堂

学校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底,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在天津开办警务学堂,以培养巡警人员。次年将保定警务学堂并入,更名为北洋巡警学堂。学额:学员官费一百人,自费一百人;学生官费一百六十人。入学者须经考试合格,及二周试习后方可正式上课。纪律严格。学制:学员初为半年,后改为二年;学生为一年。毕业后,学员充巡警官员,学生为巡警头目。有补习科、必修科、随意科之分,课程主要为警察法、中国律例、外交史、国际法、法政、警察律例等。以编译的外国警务书籍为课本,聘请外国警官任教习,后渐有中国人担任教师之职。以务令巡警官兵皆由训练而成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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