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北齐令

北齐法令。北齐河清三年(564)制新律时,尚书令赵郡王叡等依魏晋故事上《新令》四十卷(一说八卷、三十卷、五十卷)。令文已佚。据《唐六典注》,令取尚书二十八曹为其篇名,即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驾部、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仓部、左户、右户、金部、库部等二十八篇。其令文对社会组织、受田输租调、礼仪、祭庙、官品、职掌俸秩、宫卫之制等均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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